热烈祝贺镇江恒升获得首批“江苏中华老字号”企业认定!  热烈祝贺恒升香醋酿造技艺列入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酱油

香醋

礼盒

镇江市恒升酿造有限公司
电话:0511-86462649
传真:0511-86788998
Q  Q:771095099
地址:江苏省丹阳市访仙镇访医路8号
网址:www.hs1800.com
邮箱:hs1815@126.com

镇江香醋部分理化指标的讨论会


更新时间:2015-12-29 10:12:08

    根据已获得镇江香醋生产资格企业在实践中的共同体会,召开了一次对《国家标准GB/18623-2011地理标志产品镇江香醋》中的部分理化指标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的探讨会,通过讨论,到会的企业负责人一致认为:理化指标中表示总酸上限标准的数据应取消;还原糖及固形物的指标要加以调整,理由如下:
    一、食醋中的糖分不宜于人体健康。根据各地医务人员的调查统计,我国糖尿病患者每年上升的幅度惊人,尤其是经血检葡萄糖偏高的人群,而我们生产的镇江香醋在国家标准上原辅材料要加白砂糖,并且,标准中理化指标二级品的镇江香醋要求还原糖的达标指数也不低,这对健康人群而言是微不足道的,但实质上对糖尿病患者和葡萄糖偏高人群的健康而论确实是有害而无益的。
    二、工艺技术对二次发酵后的酸度难以掌控。根据多年的实践证明,镇江香醋在酿造过程中自然产生的代谢糖,分子小,无残留煤,虽然还原糖不高,但产生二次发酵的概率较低,为达到现有标准中的还原糖指标,按比例加入白砂糖后还原糖和固形物确实都能达到现有的理化指标,二次发酵虽然不影响功效,但风味不佳,同时指标中的酸度与还原糖顾此失彼,难以掌控,影响了镇江香醋应有的品质和形象。为此,讨论会建议镇江香醋的理化指标作一定的调整。
    建议组织专家对现有镇江香醋理化指标的浅析进行深层次的探究,使镇江香醋国家标准更科学!

 

以上是镇江香醋小编为您整理的咨询,望采纳。

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http://www.hs1815.com